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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决定放宽取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民事诉讼代理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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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司法部决定放宽取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民事诉讼代理业务范围 |
导读:据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大陆开放台湾居民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截至2015年,共有4295名台湾居民报名,293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其中有近百人已获准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随着两岸经贸合作不断深化、人员往来愈加频繁,两岸民众对法律服务需求不断上升。 近日,司法部决定扩大取得大陆法律职业资格并获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涉及台湾居民、法人的民事诉讼代理业务范围。在2008年已开放的涉台婚姻、继承诉讼业务基础上,新增涉台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诉讼以及与上述案件相关的适用特殊程序案件,开放范围扩大至五大类237种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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